为激励学院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,奋发向上,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,充分调动同学们在学习上的主动性和积极性,同时更好地对学习成绩和综合能力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,根据教育部、财政部、江苏省教育委员会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,遵循学校有关要求,结合吃瓜网
实际情况,为做好吃瓜网
本科生奖学金工作,特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评选机构 
学院成立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,由学院领导任主任委员,本科班班主任老师、专业教师、学生代表任委员,负责本学院奖学金的申请组织、初步评审等工作。
二、参评对象及奖励比例
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、三好学生奖学金(一等、二等个各类单项奖学金)和各类校级、院级企业名人奖学金,覆盖全院全日制本科生。
三、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
参考每项奖学金评选的具体细则。
四 、评选方案
校三好学生奖学金按照综合测评的排名进行评选,其余按照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先后进行奖学金申报。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(保留两位小数),包括学习成绩(由加权平均分折算得分)、综合测评分数、素质与能力分数。
计算方法为:综合成绩=学习成绩(70%)+综合测评成绩(10%)+素质与能力(20%)。
1、学习成绩得分折算公式如下:学习成绩=当前学年各科加权平均分×70%,加权平均分以学校教务处提供的数据为准统计。
2、综合测评得分折算公式如下:综合测评成绩=综合测评总成绩×10%,综合测评总成绩以学校学生工作处提供的数据为准统计。
3、综合素质与能力评价指对学生在评奖学年内发表论文、所获各级奖励和表彰的评价,计分按照加分细则进行累加,但不超过20分,超过20分的按20分计算。具体综合素质与能力加分见认定细则。
五、具体细节加分评定方法
   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类型 | 项  目 | 奖励方式 | 备注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类别 | 获奖等级 | 个人 | 集体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各类 竞赛   | 科技 比赛 | 国家级比赛(一/二/三等奖) | 8分/6分/4分 | 集体获奖按人数折算计分 | 科技比赛包括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、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、创业计划大赛、课外科技作品大赛、大学生电脑网络大赛等相关项目。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省级比赛(一/二/三等奖) | 5分/4分/3分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校级比赛(一/二/三等奖) | 3分/2分/1分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院级比赛(一/二/三等奖) | 2分/1分/0.5分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文体 比赛 | 国家级比赛(一/二/三等奖) | 6分/5分/4分 | 集体获奖按人数折算计分 | 文体比赛包括文化类、艺术类和体育类比赛。(如:江苏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专项比赛、全国大学生艺术歌曲演唱比赛、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等)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省级比赛(一/二/三等奖) | 5分/4分/3分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校级比赛(一/二/三等奖) | 3分/2分/1分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院级比赛(一/二/三等奖) | 2分/1分/0.5分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论文 发表 | SCI收录 | 影响因子≥3 (第1/2/3作者) | 10分/6分/4分 | 1、所发表论文必须与本专业相关,其他内容发表的论文不予加分; 2、独立作者得分等同于第1作者,SCI论文加分只认可前三作者; 3、“核心期刊”的认定范围及类别依据《南京农业大学自然科学类核心期刊目录》。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影响因子2-3 (第1/2/3作者) | 9分/5分/3分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影响因子1-2 (第1/2/3作者) | 8分/4分/2分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影响因子≤1 (第1/2/3作者) | 6分/3分/1分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核心 期刊 | 一类核心(第1/2作者) | 5分/2分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二类核心(第1/2作者) | 4分/1分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三类核心(第1作者) | 3分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一般 期刊 | 第1作者 | 2分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新闻报纸 | 在《中国青年报》、《新华日报》、《光明日报》等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文章(含通讯)第一作者3分,《南京日报》等市级报刊上发表文章第一作者1分(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)。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创新项目或SRT | 主持/ 参与 | 国家级创新计划 | 4分/3分 | 未通过验收者,不加分。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省级创新计划 | 3分/2分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学校SRT项目 | 2分/1分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专利 发明 | 授权 | 6分/4分/2分 | 发明人排名1/2/3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资格与等级考试 | 江苏省普通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 | 1分/2分 | 二级合格/三级合格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全国普通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 | 1分/2分 | 三级合格/四级合格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国家大学生英语四级、六级考试 | 1分/2分 | 四级分数≥533、六级通过/四级≥604、六级≥533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雅思、托福考试 | 1分/2分/3分 | 雅思6分、托福80分/雅思6.5分、托福90分/雅思7分、托福100分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评奖评优   | 暑期“三下乡”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| 4分/2分 | 省级/校级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(团)干部、优秀团员 | 4分/2分/1分 | 省级/校级/院级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十佳学生、十佳学生干部、十佳运动员 | 3分 |  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优秀志愿者 | 5分/4分/2分/1分 | 国家级/省级/校级/院级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先进班集体、先进团支部等集体荣誉 | 3分/2分/1分 | 国家级/省级/校级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十佳班级、宿舍/先进宿舍 | 2分/1分 | 校级 |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 |  |  |  |  |  |  |  | 
    
补充说明:
1、所有申请项目必须提供证书原件,无原件一律不作认定。
2、同一年度、同一项目不同级别的奖励(论文发表除外),只计最高分的奖励;同一等级考试只计最高分的奖励。
3、未经上述界定的加分项目,提交吃瓜网
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后方可加分;其他奖励或有歧义的奖励分认定,由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。
六、评审程序
本科生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,主要程序为:个人申请 → 班级审核 → 学院审核→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→公示,具体内容如下:
(一)个人申请:学生个人对照相关条件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相关表格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(已经用于申请奖学金的所有材料不得用于下一年度的奖学金申请)。
(二)学院审核: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计算各项分值,进行排序。
(三)评审:评审委员会采取公开答辩和集中讨论的方式,确定拟推荐人选。
(四)公示:经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后,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提交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,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(五)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,评审委员会应及时处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。如果学生对学院的答复仍存在异议,可向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。
七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参与奖学金评审
(一)申请奖学金当年未完成报到注册手续的;
(二)欠缴学费、住宿费的;
(三)学期间擅自出国、出境或弃学者; 
(四)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,或者受到行政处罚、刑事处分,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追究的;
(五)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、弄虚作假的,一经发现,即取消参评资格,并由学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其行为记入个人档案;
(六)本办法由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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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4年10月10日